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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他人辩护后还可以选择自行辩护吗?

来源:如东律师网作者:江苏-如东律师时间:2017-02-23

被告自始至终都可为自己辩护

如今已是法治社会,只有经过法院依法审判的,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,否则,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宣告他人有罪。这也是刑事案件,由检察院审查后到法院立案起诉的原因了。

当犯罪嫌疑人被起诉,甚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时起,往往就已经委托了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,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了。如申请取保候审、审查证据资料、提供专业辩护等等。

这种情况下,犯罪嫌疑人无需担心无法自行辩护。因为按照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,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。

由此可见,被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,是至始至终的,不会因为委托律师等辩护人提供辩护后,就不能再自行辩护的,除非案件已经终结,被告已经不再是“被告”了。

当然了,刑事案件中,能够担任被告辩护人的,不限于律师,还包括以下人员:

(1)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;

(2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亲友。